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的通知》落实,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营造“创新得支持,失误能宽容”的社会氛围,我厅参照云南省科技厅相关措施以及我厅2022年出台的《全省科技系统施行容错免责的指导意见》,起草制定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各方征求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2月7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我厅。
邮箱:kjtjdc8025@126.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