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和《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黑科发〔2016〕43号)规定,现对2023年度拟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或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创新基地管理与基础研究处:0451-82632603;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451-82628025;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