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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支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根据工信部《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和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公布的认定结果以及《黑龙江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8日(5个工作日)。如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451—82620646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