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申请入会

您好,欢迎进入黑龙江省服务贸易协会!

黑龙江省服务贸易协会

关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9

  一、制定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0〕24号)第二部分主要措施第(二)条规定:“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争到2025年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超过1000家。”组织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可有效引领带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

二、依据的有关规定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0〕24号)第二部分主要措施第(二)条规定:“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争到2025年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超过1000家。”

三、拟解决的问题及主要措施


(一)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优势方向

  1.知识产权创造优势

  促进创新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商用化。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

  2.知识产权运用优势

  通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投融资和知识产权规则运用等实现创新成果的价值。加强专利与标准结合、企业商标品牌打造,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知识产权保护优势

  引导企业建立与其战略目标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管理模式,完善与其商业发展模式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层次、条件和程序

  1.认定层次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分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分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培育企业、试点企业、示范企业。

  2.认定条件

  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两年以上,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不低于1%,利润总额或应缴税金(或利税)5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1)知识产权培育企业:企业领导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企业有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企业主要产品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企业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较强的发展潜力;企业上年度专利申请量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且不得有非正常专利申请;《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体系》评分高于60分

  (2)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已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企业重视自主创新工作,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成为企业的主打产品,专利技术在企业整体发展中作用显著,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较强的发展潜力;企业上年度专利申请量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且不得有非正常专利申请;《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体系》评分高于70分

  (3)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初见成效,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与运用工作,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结合紧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强;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量多质高,企业研发能力强,产学研结合良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企业上年度专利申请量2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且不得有非正常专利申请;企业有效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体系》评分高于80分

  (4)首次认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可以选择认定培育企业、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对曾被认定为省专利优势培育企业的,可以选择申报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企业;对曾被认定为省专利优势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曾被认定为省专利优势企业不再进行同层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

  (5)对上述认定条件,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我省企业知识产权总体发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3.认定程序

  省知识产权局依据企业年度知识产权质量和转化绩效情况,适时印发开展年度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通知;由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按要求填报认定材料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进行初步审核和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认定企业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由省知识产权局进行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三)保障措施

  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财政、金融、科技、教育等政策,探索建立优势企业培育政策支撑体系。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共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能力,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和初创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等服务。推荐优势企业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提高企业专利挖掘布局能力,加强企业专利资源战略储备。加大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优势企业维权援助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对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行主动跟踪、全面监测、专题指导、快速维权。

 四、其它说明事项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因如下:

一是我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薄弱,亟需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和服务。

二是在《方案》印发前已对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已征求意见。

三是《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超过1000家的目标,需要快速启动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