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工信局:
根据《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黑工信科规 〔2022〕6号)规定,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台(套)产品界定
首台(套)产品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属于国内首次自主研发的成套设备、整机设备、核心部件、控制系统、新材料和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范围
首台(套)产品包括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研制单位为独立企业法人,信用记录良好,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完备的研发设施和固定的生产场所,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规模化生产条件,掌握产品研制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知识产权明晰。
2.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创新发展趋势,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填补国内空白或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关键功能、核心技术指标等取得标志性突破,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鼓励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空间、未来能源、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领域的产品研发制造。
3.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1.仅限于自用的产品或不宜公开的产品。
2.代工生产或以外购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等散件组装导致关键设备部件或技术自主化明显不足的产品。
3.将一个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的;将一个系统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的;将一个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的。
4.较原首台(套)产品或重点新产品无重大改进的产品。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研制企业对照《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于3月10日—3月25日通过龙江工信平台(http://116.182.25.33:8000/hljibdp-hlw/#/home),点击“我要享受政策”,在“项目申报”中选择“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奖励”,如实上传PDF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地工信部门。
(二)市(地)工信局核实推荐。市(地)工信局于3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产品择优推荐,通过平台提交,并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厅。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工信局要及时将本通知推送到所辖县(市、 区)及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属地化申报,并实地查看掌握申报企业研发能力及产品研制生产情况,重点关注申报企业信用情况、规模化生产条件、申报产品研制完成时间、存放地点和实际运行情况,记录留存企业研发场地、研发设备等能反映研发能力的照片和生产车间、生产线等能反映生产能力的照片,已销售的产品正在正常使用的照片等相关影像资料(带水印显示时间、地点、经纬度等信息)。指导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文实相符,内容符合要求。
(二)已于2025年完成市场销售的产品,研制企业需提供产品出库及运输单、用户接收及应用评价证明、销售合同、发票、回款票据凭证,并对照首台(套)奖补政策和《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规范政策兑现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提前做好信用自查、研发及销售财务账目归集等工作(投保“综合险”的,提前准备保险单及保费发票等),为下步政策兑现做好准备。
五、联系方式:
哈尔滨市工信局科技合作处
0451—86772412
齐齐哈尔市工信局科技科
0452—2790498
牡丹江市工信局科技科
0453—6171803
佳木斯市工信局装备科技科
0454—8226216
大庆市工信局科技科
0459—6363658
七台河市工信局科技科
0464—8264530
鹤岗市工信局科技科
0468—3357562
鸡西市工信局科技科
0467—2621161
双鸭山市工信局科技科
0469—6130040
伊春市工信局科技科
0458—3876565
绥化市工信局科技科
0455—8388467
黑河市工信局科技科
0456—6115830
大兴安岭地区工信局科技科
0457—2710536
附件3:2026年省首台(套)产品核心知识产权汇总表.xlsx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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