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发展改革委、数据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行动,依据《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黑政规〔2026〕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财政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支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数据券”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黑龙江省支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数据券”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pdf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数据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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