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疫情冲击,减轻企业负担,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我市对外贸易。内容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对出口产品质量检测费用和出口增量的运费给予支持。
(二)对进口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三)支持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
(四)支持在我市建设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进出口产品仓储分拨中心。
(五)支持在我市建设跨境电商线下(O2O)体验店。
(六)支持开展在岸服务外包业务。
(七)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证书以及证书升级、更新等发生的费用给予支持。
(八)支持本地企业依托哈俄、哈欧铁路集装箱国际班列扩大进出口贸易。
(九)支持本地企业通过我市承运企业利用公路对我省周边国家进出口运输。
(十)对外贸企业2020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此外,对落户我市的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支持范围
在哈尔滨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进出口额已经入统我市的企业。
三、项目实施期限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业务咨询
哈尔滨市商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一)、(二)、(十)项目:张明辉 13313605860
2.(三)、(四)、(五)项目:李阳 15846339321
3.(六)、(七)项目:刘凯 13904649660
4.(八)、(九)项目:张东山 133393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