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我市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根据《黑龙江市(地)县科技创新引导资金支持细则》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市企业研发平台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中国(黑龙江)查询无诚信问题。
2.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3.企业内部已设立相对独立的研发平台(含各类中心、实验室、基地等),从事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活动,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可行,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4.研发平台科研用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总额不低于500万元(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200万元)。
5.研发平台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6.企业近三年已授权与研究领域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等)3项(含)以上,或II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10项(含)以上。
7.企业正在开展研发平台创新能力提升建设,包括研发投入、运行和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2年,总投入不低于150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购置不少于50万元。
8.近两年获得过省级创新基地奖励资金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标准
经评审,择优给予申报项目一次性50万元支持,资金用于企业研发平台的研发投入、运行和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
三、申报流程和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度哈尔滨市企业研发平台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申报书封面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市科技局,电子版(PDF和WORD)发送到指定邮箱。
项目申报材料提报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2日。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2.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的管理和必要的保障。
3.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应积极组织指导有关企业申报项目,切实履行推荐责任,严把推荐关。
4.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我市其他创新引导资金类别项目。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梁玲玲,0451-84617297,18646169834
报送地址:道里区工程街29号301室
工作邮箱:hrbskjjcgc@163.com
附件:
1.2024年度哈尔滨市企业研发平台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docx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8日